(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持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日前,黔西南州紀委州監委對5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興仁市東湖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蔡凌燕截留挪用群眾養老保險問題。2012年至2020年,蔡凌燕收繳25名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共計3300元后,未錄入貴州省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重復收繳2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金共計200元。以上違紀資金共計3500元均被其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蔡凌燕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2022年10月,蔡凌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安龍縣普坪鎮社會事務辦原負責人林鵬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救助補助資金問題。2013年5月至2021年5月,林鵬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普坪鎮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用于個人生活開支;違規使用群眾救助補助資金22746元,用于購買健身器材以及支付臨時工體檢費用等;挪用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704元,用于違規請吃。2022年9月,林鵬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3.冊亨縣自然資源局八渡自然資源所負責人楊立有騙取地質災害巡察公益員監測補貼問題。2022年5月,楊立有利用職務便利,以補貼發放有誤、需收回核實后重新發放為由,收回兩名地質災害巡察公益員監測補貼共計3800元歸個人使用,侵害群眾利益。2022年11月,楊立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4.望謨縣大觀鎮伏開村村委會副主任張入飛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侵占群眾利益等問題。2020年8月,望謨縣大觀鎮伏開村村委會領取望謨縣農業農村局發放的有機肥6000包,用于大觀鎮伏開村水稻綠色增產增效技術示范推廣項目,因水稻施肥季節已過,時任伏開村村委會代理主任張入飛未將有機肥發放給農戶,而是存放于伏開村冷庫。2020年11月,張入飛未認真履行管理責任,得知其中部分有機肥被他人拉走私用未予以制止,造成集體經濟損失。同時,張入飛在未經村集體或群眾會議研究同意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便利將其中部分有機肥挪用于其本人與他人合伙實施的胡豆種植項目,損害群眾利益。2022年7月,張入飛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5.興義市萬屯鎮萬屯村原常務干部羅斌侵占群眾錢款問題。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羅斌利用職務便利,侵占萬屯鎮萬屯村通村通組公路管護費、村治安聯絡員工資共計18768元后,用于個人日常開支,侵害群眾利益。2022年4月,羅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黔西南州紀委州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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